隋唐时期的医事制度
医事制度,涵盖我国古代医学行政、教育、分科与考核晋升的组织架构及政策法规。自周代起,此制度逐步确立,历经演变,至唐宋时期,已趋于完善,形成较为完备的体系。
· 隋唐时期的医事制度
刘宋时期,太医署的雏形初现,然而史籍记载简略,考证颇为困难。随着太医署的建立,唐代对其进行了大规模扩充,使之成为规模庞大、影响深远的医学学府。与宋元以后的太医局(院)主要作为全国最高医药管理机构不同,太医署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。
隋朝时期,太医署隶属于太常寺,承担医学教育与医药管理重任。太医令位居医界之巅,丞官辅佐其旁。署内设有主药、医师、药园师、医博士、助教、按摩博士、祝禁博士等职位,共计215位医学精英。
高祖年间(589至604年),参照北齐体制,于门下省设立尚药局,专司皇帝医药事务,下辖典御、侍御医直长、医师等职位。
隋炀帝时期,机构调整至殿内省,官职由典御晋升为奉御。同时,增设了司医、医佐等新职位。
唐代太医署沿袭隋制并扩大规模,令、丞主管医政,府、史协助,医监、医正负责教学,主药、药童负责药材加工,药园师适时种植采集,师生共340人。尚药局承袭隋制,增设咒禁师及合口脂匠等,共96人。门下省设奚官局,负责宫人及有罪后妃的医药。宫官中设司药、典药、掌药三职及女史,专治后妃疾病。
—医学制度
1.隋代
隋朝时期,太医署内设有太医博士、助教、按摩博士、禁咒博士等职位,各司其职,传授医术;此外,药园师、主药、药监等亦承担药物教学之责。
2.唐代
唐代,太医署演进为结构完善、学科细分、职责明晰的医学教育体系,分为医学与药学两大领域。医学涵盖医、针、按摩、咒禁等四门,以医科最为重要,培养的医者多从事临床工作。药学则包括主药、药童,负责具体事务,并在京师设立占地三顷的药园,设有药园师,以培养药园生种植药材。各州府亦设医学,由医药博士授课。太医署始建于624年,乃当时全球规模最大、设施最完备的医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