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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代的医事制度

发布时间:2025-04-15   来源:网络 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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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代的医事制度

医事制度,涵盖我国古代医学的行政管理、教育体系、学科划分及晋升考核等组织架构与政策法规。在中医发展的历程中,周朝的成就尤为显著,其时确立了诸多医事制度。历经持续的探索与优化,这些制度逐步完善,为后世医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· 汉代的医事制度

西汉年间,医官体系分属少府与太常,设有太医令为最高职位。少府太医令下辖太医监、侍医,以及专治后妃疾患的女医(亦称乳医),尚方负责御用药材,本草待诏负责药材管理;其职能逐渐演变为内府药房官。太常太医令则主管太医诊疗疾病及药府方剂制备。太医不仅负责中央官员的医疗,还掌管郡县医疗事务,各郡设有医工长,负责太医事务;其职能演变为后来的太医署。药府系统中,药长负责医事,药藏府储存药材。研究西汉太医,需先明确其所属系统,以免混淆。诸侯国医制虽仿中央,略有差异,典医丞、医工长二职未见于中央医制。

东汉年间,太常太医令职位被裁撤,仅于少府设立太医令及丞,负责医药政令。太医令下辖员医293名、员吏19名。另设药丞掌管药剂,方丞负责治疗。新增三药职:中宫药长,由宦官担任,负责中宫妃嫔医药事务;尚药监与尝药太宫。皇帝服药前,需由他们先尝药量的十分之二,方才进奉。此时,医药管理职责分明。